【以案釋法】判刑五年六個月!玉屏一販毒案宣判!
8月9日上午,玉屏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販賣毒品罪案件,并當庭宣判。
案件回顧:被告人蔣某于2022年4月19日至5月12日期間,為吸毒人員向某代購毒品海洛因零包并在玉屏縣城街心花園公共廁所處進行交易,代購毒品多達十四次,被告人蔣某從中非法獲利共計1660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蔣某多次為他人代購毒品,并從中牟利,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其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根據(jù)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及量刑情節(jié)和社會危害性,遂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蔣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毒品犯罪是嚴重危害群眾身心健康,影響社會安定的犯罪。玉屏法院對毒品犯罪始終保持高壓態(tài)勢,依法嚴厲予以打擊。禁毒“大掃除”專項行動開展以來,該院毒品犯罪案件逐年下降,有效威懾了犯罪分子。同時,該院持續(xù)推進禁毒宣傳,通過以案釋法的方式,警醒廣大人民群眾,注意防范毒品犯罪,遠離毒品,積極開展線上線下禁毒教育宣傳活動,營造禁毒的濃厚氛圍,提高群眾識毒、防毒、拒毒能力和禁毒意識。(夏琦)
責任編輯: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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