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社會科學普及條例》5月17日起施行
多彩貴州網訊(本網記者 張鴻杰 楊昌鼎)5月17日,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貴州省社會科學普及條例》自今日起施行。
新聞發(fā)布會現場
省社科聯黨組書記、副主席張云泓介紹說,近年來,我省制定了一系列發(fā)展社會科學普及事業(yè)的政策措施,開展了一系列群眾性社會科學普及活動,編寫了大量社會科學普及讀物,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與此同時,還存在社會科學普及工作網絡不夠健全、體制機制需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經費保障措施有待強化等一些問題,亟待改進。因此,及時推動《條例》的出臺實施,對于規(guī)范加快社會科學普及工作,推動哲學社會科學發(fā)展,具有十分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省社科聯黨組書記、副主席張云泓介紹相關情況
《條例》有以下四個特色:
在普及內容上,《條例》規(guī)定了九個方面的普及內容,同時體現了貴州特色,如民族文化、紅色文化、生態(tài)文化、陽明文化、“三線”文化、新時代貴州精神等。
在普及載體上,《條例》明確村(居)民委員會可以合理利用銅鼓坪、鼓樓、蘆笙場、風雨橋、鄉(xiāng)村戲臺等,通過道德講堂、特色講堂、文藝演出等多種平臺和形式,開展社會科學普及活動,也充分體現了貴州特色。
在保障措施上,《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社會科學普及經費納入本級預算,建立與社會科學普及發(fā)展需求相適應的財政投入增長機制,保障社會科學普及所需經費。
在激勵機制上,《條例》明確對社會科學普及事業(yè)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予以表彰和獎勵??h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社會科學普及成果評價機制,將社會科學普及成果納入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評獎范圍,組織實施社會科學普及成果的展示、轉化、推薦和獎勵。
責任編輯:金彥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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